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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平林國小 - 學務處 | 2015-09-02 | 點閱數: 381

為展示本縣各國中小成立藝術才能班之培訓成果,並鼓勵縣民出席藝文展演文化活動,特舉辦展演活動

(一)演出時間: 104 年 9 月 13 日(星期日)下午 2 時 30 分至 5 時 30 分。
(二)演出地點:本縣表演藝術中心(地址:本縣民雄鄉建國路二段 265 號)。
(三)演出簡介詳如附件,另靜態成果展示活動(美術作品展)期間為 104 年 9 月 13 日至 9 月 19 日。
當日全程參與之公教人員核予終身學習時數 3 小時(請於當日下午 2 時前至報到攤位完成簽到,另本活動不核予公假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