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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平林國小 - 教學組 | 2014-02-11 | 點閱數: 473

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 103 年 1 月 21 日教研資字第 1030000848 號函辦理。
二、競賽活動主要鼓勵教師創造具創新、創意,且具啟發性,能引發學習動機之優良教學媒體作品(數位媒體教材),以改進教學方法,增進教學效果。
三、競賽主題:請參賽教師依據教育部頒訂之中等以下學校課程(綱要)、各學習領域及教材內涵為主。
四、組別參賽方式:
(一)高中職組(含公私立高中、高職及完全中學高中部):由各校舉辦初賽,選擇優良作品至多 5 件作品薦送國家教育研究院參加決賽。
(二)國中組及國小組(含幼教):由各校自行辦理初賽,並將優勝作品於 103 年 6 月 20 日前函送本府參加複賽(每校函送參賽件數上限 2 件),複賽由本府教育處逕行審薦送國家教育研究院參加決賽。
五、作品獲本縣薦送參加決賽及於全國決賽得獎教師,將依「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職員獎勵基準」分別辦理敘獎。
六、競賽活動實施要點(含相關附件表格)電子檔,亦公告於國家教育研究院網站公布欄最新消息,敬請自行下載運用,網址: http://www.naer.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