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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平林國小 - 教學組 | 2014-01-18 | 點閱數: 990

七、活動時間:

(一)書法、寫作現場書寫時間: 103 年 01 月 21 日至 02 月 23 日止,每日上午 09 時至下午 16 時。(限當日現場領件、當日書寫、當日交件)

(二)成績公告: 103 年 03 月 16 日(星期日)。

(三)頒獎日期:另訂。

九、現場書寫與活動地點:嘉義縣新港鄉六興宮

十、參加對象:就讀嘉義縣各國民中、小學在學學生(分國小組、國一組、國二組、國三組,計 4 組)

十一、活動方式:

(一)由六興宮負責受理報名、建立報名名冊電子檔、發放書法宣紙或寫作稿紙(每位學生限擇一類一組報名參賽不可重覆報名參賽,一經發現取消參賽資格)、收受作品、發給紀念品。

(二)由新港國中負責作品評審、獎狀列印、獎金獎品、頒獎等準備事宜。

(三)比賽規則:

    1 、書法類、寫作類現場書寫比賽時間: 103 年 01 月 21 日至 2 月 23 日,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書法類、寫作類均限當日領件書寫當日交件)

    2 、作品規格:書法宣紙或寫作稿紙由承辦單位新港六興宮現場提供,並由六興宮服務台蓋章,否則無效。書法宣紙或寫作稿紙背面請詳填個人資料(如附件一格式請先行影印,再貼於畫紙背面右下方),以免作廢(報名表填寫不全者不予評比);書法用具與寫作用具等材料請自行攜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