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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戴位仰 - 訓育組 | 2020-04-28 | 點閱數: 320
倘有違反旨揭防疫措施,且經勸導仍不配合者,由警察機關蒐集提供相關違規事證,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71 條移送衛生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70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處以 3 千元以上 1 萬 5 千元以下罰鍰。  
公告 戴位仰 - 訓育組 | 2020-04-24 | 點閱數: 348
相關資訊可至大愛兒童網站「防疫看這邊」專區下載使用。  
公告 戴位仰 - 訓育組 | 2020-04-21 | 點閱數: 354
請參閱附件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公告 戴位仰 - 訓育組 | 2020-04-21 | 點閱數: 354
1.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下稱本辦法)第 2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本辦法之適用對象如下: 一、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以下簡稱受隔離或檢疫者)。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不適用之。」。查其立法理由:為防治疫情需要及避免政府鼓勵民眾配合整體防疫措施之美意遭濫用,民眾防疫補償請領權利之行使,應依誠實信用原則及權利濫用禁止原則,並以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為避免民眾權利不當行使之行為,爰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措施者,排除本辦法之適用。 2.為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核認定,列...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戴位仰 - 訓育組 | 2020-04-20 | 點閱數: 349
為了您的生命安全,騎乘機車請戴安全帽。
公告 戴位仰 - 訓育組 | 2020-04-20 | 點閱數: 421
網站連結查詢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38 加強宣導重點: 年齡逾四歲至十二歲以下或體重逾十八公斤至三十六公斤以下之兒童,應 坐於車輛後座並依汽車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實施及宣導辦法規定使用安 全帶。
公告 戴位仰 - 訓育組 | 2020-04-16 | 點閱數: 366
1. 4/23 起 16 歲以下才可購買兒童口罩 2. 口罩預購至 4/17 止,開放 4-8 歲小童立體口罩預購, 16 歲以下才可預購 3. 4/18 起有歐洲美洲旅遊史,同住者 65 歲以上、 6 歲以下、慢性病患及無專用房間者,應入住防疫旅館 4. 觀光景點、夜市及寺廟等人潮密集公共場域 實施人流管制 5. 防疫期間 仍應按順序接種幼兒常規疫苗 寶寶健康沒煩惱 6. 守護無法戴口罩嬰幼兒 應保持社交距離 7. 連假到人潮擁擠處,應自主健康管理 14 天,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外出時戴口罩,出現症狀才就醫 8. 注意社交距離 避免出席近距離接觸社交活動、娛樂場所 9. 搭乘大眾運輸及計程車請戴口罩 避免車上...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戴位仰 - 訓育組 | 2020-04-08 | 點閱數: 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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