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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育組 - 訓育組 | 2022-11-29 | 點閱數: 225

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檢送微型電動二輪車宣導 DM 及「您不可不知道的新規定 國語篇」宣導短片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1 月 23 日臺教社(一)字第 1110115118 號函辦理。
二、 該基金係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以下稱本法)第 38 條規定,為使汽車交通事故之受害人均能依本法規定獲得基本保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及健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稱強制險)制度之政策性目標而設置,並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監督之公益性財團法人。
三、 111 年 11 月 30 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須登記領牌,並投保強制險,始得行駛道路。考量微型電動二輪車之使用者,以學生及高齡者居多,請各校(單位)可將宣導 DM 及短片下載後,置於學校及樂齡學習中心官網供瀏覽,並向學生及高齡者宣導。
四、 旨揭宣導 DM 電子檔(可至該基金網站:/教育宣導/宣導 DM 下載,網址 https://www.mvacf.org.tw/Literature  ),另宣導短片「您不可不知道的新規定 國語篇」(可至該基金網站:/教育宣導/多媒體宣導下載,網址  https://www.mvacf.org.tw/Medi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