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Q:什麼是路權?
A:路權就是用路者有優先通行的權利,它是建立行車秩序、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也是判斷交通事故肇事責任的基礎。
02.Q:沒有紅綠燈的路口誰可以先走?
A:先確認自己行駛的是幹道還是支道,幹道車有優先通行權,支道車必須禮讓幹道車先行。
03.Q:閃光號誌的黃燈與紅燈代表什麼?
A: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224條第 3款規定:幹線道應設置閃光黃燈,支線道應設置閃光紅燈,所以閃光黃燈為幹道有優先通行權,但也要注意減速慢行通過;閃光紅燈為支道,必須停車禮讓閃光黃燈車道之車輛先行。
04.Q:路口沒有號誌,但我的方向有「停車再開」(遵 1)的標誌,誰可以優先通行?
A:「停車再開」標誌代表是支道,所以應該禮讓幹道車先行。
05.Q:路口沒有紅綠燈,但我的方向停止線前有「停」、「讓」路面標字或標誌牌,誰可以優先通行?
A:「停」、「讓」標字(誌)代表支道,所以應該禮讓幹道車先行。
06.Q:我的方向路面劃有讓路線,是不是代表我是支道?
A:正確,有讓路線代表是支道,一定要禮讓幹道車先行。
07.Q:路口沒有號誌,也沒看到「停」、「讓」標字(誌)或標線,但我的車道數有 2 個,左邊橫向道路有 1 個車道,那誰是支道、誰是幹道呢?
A:路口無號誌,也無標誌、標線顯示幹支道,多車道為幹道,少車道為支道,所以你是幹道,有優先通行權。
08.Q:路口每個方向的車道數都相同時,誰可以優先通行?
A:沒有號誌、標誌、標線可區分幹支道,車道數又相同時,左方車要禮讓右方車先行。
09.Q:轉彎車一定要禮讓直行車先行嗎?
A:幹道車無論直行或轉彎都有優先通行權,如果同為幹道車時,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先行。
10.Q:我和對向同是幹道,我要左轉,對向要右轉,誰要讓誰?
A:與對向同為幹道車時,右轉車要禮讓左轉車先行,所比對方車應禮讓你先行。
11.Q:我行駛快車道右轉,右邊有一個機慢車道,我要右轉時是否也要禮讓右邊的機慢車?
A: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條: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 30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行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應於距交岔路口 30 至 60 公尺處,換入慢車道,不能在快車道直接右轉喔。
12.Q:慢車道和路肩應該要如何分辨?
A:快慢車道分隔線寬度為 10公分,分隔線以外稱為慢車道。而路面邊線寬度為 15公分,路面邊線以外稱為路肩,汽機車除路邊起駛或停車外,是禁行路肩喔!
12.Q:行經多車道圓環,誰可以優先通行?
A:行經多車道圓環,外側要禮讓內側先行。
13.Q:行駛山坡道路,誰應該要讓誰?
A:行駛山坡道路,下坡車輛應該禮讓上坡車輛先行。
14.Q:在山路交會時,誰要讓誰?
A:在山路交會時,靠山壁車輛應讓道路外緣車優先通過。
15.Q:自行車該騎在哪個車道?
A:自行車屬於慢車,應該騎乘在道路的「慢車道」、「自行車專用道」或「設有行人及自行車專用標誌之人行道」上,不可任意騎上騎樓及人行道。舉例來說,道路上劃有 10公分快慢車道分隔線,自行車僅能在快慢車道分隔線右側慢車道範圍內行駛;若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自行車應靠右側路邊行駛,或利用 15 公分路面邊線以外範圍行駛。
16.Q:行人應該怎麼走才安全?
A:行人應在劃設的人行道行走;在未劃設人行道的道路,應靠邊行走。
17.Q:行人應該怎麼過馬路較為安全?
A:行人應經由行人穿越道(斑馬線)、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道路,不可在以上設施 100 公尺範圍內任意穿越道路。
18.Q:沒有行人穿越道(斑馬線)、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的路口,行人要如何穿越道路?(隱形行穿線)
A:可利用隱形行穿線範圍通過,有 3種型態如下:
(1)設有人行道者,依人行道直線延伸至路面範圍通過。
(2)未設有人行道,而有劃設停止線者,於停止線與路緣延伸線之間通過。
(3)未設有人行道及劃設停止線者,應於路緣延伸線往路段起算 3公尺內通過。
20.Q:路上看到很多高齡者和行動不便的人坐著電動代步器,那算是一種車輛嗎?
A:電動代步器屬於行動輔具,所以跟行人的路權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