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113 年度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傳炬獎」,評選要點及申請表如附件,有意申請者,請依說明段於 113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二)前送件,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3 年 3 月 29 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 1130013000 號函辦理。 |
二、 | 為表揚致力推展學校體育具有具體績效之團體及個人,獎勵其對學校體育運動特殊貢獻,教育部體育署訂定「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傳炬獎評選要點」(如附件),並委託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協助受理申請及辦理審查評選等事宜。 |
三、 | 有意申請者(含推薦個人獎項),請檢附以下資料依限函報 本府,俾利憑辦: |
(一) | 依附件格式填具申請表。 |
(二) | 相關佐證資料。 |
(三) | 推展「SH150」之佐證資料。 |
(四) | 另請至以下表單上傳申請表之 word 檔(需登入 google 帳號,網址: https://forms.gle/bakLKGqPi7HtTytq9 )。 |
四、 | 復依本案要點之附則,同一類獎項之受獎團體或個人,於獲 獎後三年內不得重複提出申請。 |
五、 |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潘玲君小姐(電話: 02-27710300 轉 42 )或本署業務承辦人馮小姐(電話: 02-877110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