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如附件
一、活動目標:
(一)透過裝扮阿公阿媽,使年輕世代樂於親近祖父母。
(二)透過阿公阿媽姓名的研究,增進對祖父母的認識。
(三)經祖孫們一起拍照,增進家庭代間關係,促進祖孫良好互動。
二、參加對象及組別:
(一)參加對象為本縣國中小學生。
(二)組別分為:
1.國小低年級組。
2.國小中年級組。
3.國小高年級組。
4.國中組。
三、實施方式:
(一) 題材:以「裝扮祖父母我最像」等相關活動為主呈現。
(二) 內容: 由學童裝扮成祖父(母)整體造型並與祖父(母)合照,以呈現感人及溫馨逗趣等畫面型態為題材,另介紹或研究祖父母的名字為文章內容。
(三) 作品規格:參加作品請以相機拍攝,沖印成 5×7 吋彩色相片書面作品,並將祖父母的名字的介紹撰寫 100 字以內之說明文章。
(四) 評審準則:由承辦單位邀請專業人士擔任評審,評分標準:整體造型(40%)、整體構圖與意涵(30%) 、名字介紹說明文章(30%)。
(五)報名表:如【附表一】報名表後,詳填個人資料(包括學校名稱、姓名、性別、年級、指導老師、介紹短文),以免作廢。
(六)交件說明:
1.交件期限:自 102 年 6 月 24 日至 102 年 6 月 28 日,作品送達以郵戳或親自交件日期為憑,每校各組至多 3 件,各校先行初選。
2.交件地點:嘉義縣中埔鄉和睦國民小學輔導室收,地址: 606 嘉義縣中埔鄉和美村後庄 16 號。電話: 05-2304511 。
3.注意事項:請於信封袋上註明「裝扮祖孫臉我最愛」比賽活動字樣,並請於參賽作品繳交或郵寄時注意勿摺疊,以免作品毀損。
(七)得獎公布: 102 年 8 月 5 日前公布比賽成績於本縣家庭教育中心網站http://cic.familyedu.moe.gov.tw/ ,(由學校協助轉發或另擇日期頒獎)。
(八)得獎者:得獎作品請於接獲通知後,請交付原始數位檔,圖檔案格式必須以 JPG 檔為主, 102 年 8 月 10 日前傳送或寄送數位電子檔至和睦國小。
四、比賽獎勵:
(一)各組比賽作品,取前 3 名及優選、佳作若干名,如下所示:
1.第 1 名:各組各 1 名,獎狀乙紙。
2.第 2 名:國小低、中、高年級組各 2 名,國中組 1 名,獎狀乙紙。
3.第 3 名:國小低、中、高年級組各 3 名,國中組 1 名,獎狀乙紙。
4.優 選:國小低、中、高年級組各 5 名,國中組 5 名,獎狀乙紙。
5.佳 作:國小低、中、高年級組各 5 名,國中組 5 名,獎狀乙紙。
6.各組參賽作品未滿 50 件時,得由評審認定獲獎人數及名單,未達標準時獎項得以從缺方式處理。
五、作品處理:
(一)參賽者請自留底稿,參加之作品照片一律不退件。
(二)前 3 名、優選及佳作之作品,交由和睦國小作為祖父母節宣導作品展示,不予退回。
(三)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有網路公告作品、宣傳發表、製作廣告、媒體刊登、雜誌報導等權利,不另計酬。
(四)若有第三人對圖片中的人、建築或其他事物提出權利聲明或不滿,參賽者應對圖片所引發的法律責任負完全責任。其涉及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五)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並以未公開發表為限,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六)參賽作品嚴禁盜用他人作品,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者追回已獲獎狀、作品成果冊;其指導教師取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