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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平林國小 - 學務處 | 2013-03-14 | 點閱數: 676

 

 

嘉義縣 102 年家庭教育年-慈孝家庭季-

1-2-3-「愛家 515-Go!」愛家舞一舞校園舞蹈競賽活動計劃

一、計畫依據:

(一)依據家庭教育法第 2 條規定辦理。

(二)嘉義縣家庭教育中心 102 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活動目標:

藉由愛家舞一舞校園舞蹈競賽,展現愛家 515 理念;培養家庭親子間的合作、增進親子身體健康及親子關係和諧;並強化民眾孝親、尊長、愛家之觀念與認知。

三、辦理單位

1.指導單位:教育部、嘉義縣政府

2.主辦單位:嘉義縣家庭教育中心

3.承辦單位:嘉義縣新港鄉月眉國民小學

四、競賽時間: 102 年 4 月 27 日(星期六),上午 8 : 30~12 : 20

五、競賽地點:嘉義縣人力發展所創新學院 2 樓禮堂

六、競賽組別:

(一)  學生組:歡迎縣內國小 12 班以上學校每校派 1 隊參加; 6-11 班學校自由參加。

     (以下 2 組請選 1 組)。

1.國小學生愛家 515 原舞組:每隊 6-15 人。

2.國小學生愛家 515 創編組:每隊 6-15 人。

(二) 家庭組:歡迎縣內國小 18 班以上學校每校推派 1 隊參加, 6-17 班學校自由參加。

    1.家庭愛家 515 創編組:由學生及家庭成員組成,每隊 3-6 人(至少含 2 個世代以上家庭成員共同組成)

(註)愛家 515 原舞組:以教育部愛家舞一舞版本舞蹈參賽。

      愛家 515 創編組:以教育部愛家舞一舞歌曲創編舞蹈參賽。

七、競賽時間:教育部愛家舞一舞歌曲 3 分鐘。

八、參賽舞蹈風格:以愛家舞一舞歌曲原曲舞蹈或原曲創作舞蹈。

九、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遴聘 5 名專家擔任之。

十、評分內容:

(一)原舞組:動作表現(舞台儀態、韻律感、表現力)佔 40%;整體表現(動作的流暢性、準確性、熟練度、協調性及力度;團隊的默契、整齊度表現及完整性)佔 40%;精神表現(團體精神表現:服飾以配合舞型、適當為宜)佔 20%。

(二)創編組:

     主題表現佔 30%;舞蹈藝術(包括編舞、創意、舞技)佔 50%;精神表現(團體精神表現:服飾以配合舞型、適當為宜)佔 20%。

(三)評審委員以百分法計分後採「平均法」統計,如有同分而必須判取名次時,則以「計點法」計算。

十一、錄取名額:各組取特優一名,優等二名,甲等三名。

十二、獎勵:

(一)特優:獲獎學校頒發團體獎盃乙座,其指導教師、行政人員(含校長)予以嘉獎 2 次,人數以 3 名為限;比賽組圖書禮券 1000 元、各參賽成員獎狀乙紙

(二)優等:獲獎學校頒發團體獎盃乙座,其指導教師、行政人員(含校長)予以嘉獎 1 次,人數以 3 名為限;比賽組圖書禮券 800 元、各參賽成員獎狀乙紙

(三)甲等:獲獎學校頒發團體獎狀乙張,其指導教師、行政人員(含校長)頒發指導獎狀乙張,人數以 3 名為限;比賽組圖書禮券 600 元、各參賽成員獎狀乙紙

(四)表現優異且成績達 80 分以上隊伍,其指導教師、行政人員(含校長)頒發指導獎狀乙張,人數以 3 名為限。

十三、報名方式:

(一)      102 年 03 月 13 日(星期三)起至 102 年 03 月 21 日(星期四)止,填妥報名表並核章(如附件一)寄(送)至月眉國小,完成報名手續。電子檔 E-mail 至 ymps@mail.cyc.edu.tw 。

(二)        競賽相關聯絡資訊:

1.月眉國小( 616 嘉義縣新港鄉月眉村 123 號)

2.聯絡人及電話:賽務問題請洽學務葉文德主任,電話: 5-3772059#103

十四、有關競賽實施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另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公告。

十五、附則:

(一)凡參加舞蹈比賽之評審、大會工作人員及各單位領隊暨比賽人員一律給予公(差)假。

(二)比賽結束後 3 日內在嘉義縣教育網路公告成績。

(三)參加比賽人員對於下列各項,應切實遵守。

1.參賽人員應於比賽開始 40 分鐘前到達會場向報到組完成報到,並依出場順序與賽,若經唱名三次未出場比賽者,以棄權論。(另參賽單位請於現場留 1 員待命,俾有隨時狀況可緊急連絡)

2.除播音設備由主辦單位準備外,所需服裝及道具均應自備。

3.大會備 CD 錄放音響設備一套及愛家舞一舞 CD 供參賽者運用。

4.每一隊伍之進場及佈置時間,以不超過 2 分鐘為原則,易致危險之道具及物品不得攜帶進場,否則大會工作人員得強制其離場,有造成損害情事者,應由參賽單位負責賠償。

5.參賽單位或個人對排定之賽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

6.應服從大會評判,如有意見或抗議,應由領隊人員以書面向大會提出,抗議事項以比賽規則、秩序及參賽人員資格為限,並須於比賽成績公佈後 1 日內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7.大會為辦理比賽實況存證及推廣舞蹈欣賞教學之需,有權進行實況錄影存檔。但為保障編舞人及參賽單位之權益,參觀人員禁止私自錄影,以免侵犯編舞人之著作權,僅開放於攝影專區中拍攝自己隊伍之表演;如取得表演者同意拍攝,則不在此限。另外為避免干擾參賽者之演出,大會禁止使用閃光燈拍照。

十六、預期成效:

(一)經由「愛家舞一舞」將愛家 515「眼到」-相視含情、「耳到」-傾聽會意、「口到」-讚美鼓勵、「手到」-擁抱支持、「心到」-關心包容的宣導口號,深植每一個家庭中,並能於日常生活中實踐。

(二)融入愛家 515 ,培養家庭親子間的合作;增進親子身體健康及親子關係和諧。

(三)於孝親家庭月辦理,強化民眾孝親、尊長、愛家之觀念與認知。

十七、競賽時程表:

 

日期

時   間

活 動 程 序

負責人員

4/27 (六)

08:10-08:50

國小學生原舞組報到

國小學生創編組報到

家庭組創編組報到

月眉國小

08:50-09:00

愛家 515 、孝親家庭月宣導

家庭教育中心

09:00-09:10

長官來賓致詞

張縣長花冠

09:10-10:30

國小學生原舞組競賽

月眉國小

10:30-10:40

中場休息

月眉國小

10:40-11:30

國小學生創編組競賽

月眉國小

11:30-12:20

家庭創編組競賽

月眉國小

十八、活動結束後,工作人員依依據「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職員獎勵基準」敘獎。

十九、本實施計畫奉核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嘉義縣 102 年家庭教育年-慈孝家庭季-

「愛家 515-Go!」愛家舞一舞校園舞蹈競賽報名表

參賽學校

 

參賽隊名

 

參賽組別

□國小學生愛家 515 原舞組□國小學生愛家 515 創編組

□家庭愛家 515 創編組

參賽人數

 

校    長

 

指導老師

 

帶隊(連絡)人員

 

聯絡電話

學校:

手機:

 

 

 

 

 

 

※請於此處蓋學校關防,寄送後與承辦學校聯絡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