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文圖書說故事比賽
(一)對象:本縣國小學生。
(二)主題:本比賽之主題以學校圖書室之圖書或其它學習成果,以中文發表的方式來呈現,各校參賽者自行訂定主題。
(三)比賽時間:每人五分鐘,以按鈴方式提醒,時間超過五分三十秒或不足四分三十秒時,每半分鐘扣0.5分,不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四)比賽日期及地點:
1、100年11月4日(星期五),9時起開幕後進行比賽。
2、比賽地點:創新學院。
(五)比賽組別:參加學生數來分組,每組以不超過25人為原則,視報名人數、學校規模大小及學生就讀年段來分組競賽,每校最多推舉一名學生參加。
(六)錄取名次:
1、每組錄取學生第一名1位、第二名2位、第三名3位、優勝6名。
若達一定成績,擇優增加優勝得獎人數。
2、第一名指導老師嘉獎乙次,學生頒予縣府獎狀。其它各獎項,指導教師及學生頒予縣府獎狀。
(七)報名方式:
1、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0年10月7 日止。
2、報名方式:請各校填妥報名表,E-mail桃源國小公務信箱 typs@mail.cyc.edu.tw或傳真(05-2542975)。
(八)其它:
1、參加比賽者,可自行準備道具,但不列入評分標準,不使用麥克風,指導老師限1名。
2、事前召開領隊會議,以抽籤方式決定比賽順序。採事先報名,於比賽主題中自定題目,現場不可變更。
3、參加的學生由老師或家長帶來參加,本校不提供交通工具,且依縣府規定由當事人或學校自行投保交通意外險。
二、閱讀心得寫作比賽
(一)對象:本縣國中、小學學生。
(二)以各校圖書為主,自選圖書內容參考。心得寫作用紙以各校圖書心得寫作用紙為主,格式不拘,字數頁數不限,但以一篇心得為主。封面或是內頁需標示:校名、年級、作者姓名、及圖書書名。
(三)採用寄(送)件方式,需在100年10月7日(星期五)前寄(送)至桃源國小教導處收(地址:嘉義縣竹崎鄉桃源村78號 註明:閱讀比賽作品)。
(四)比賽組別:
1、國中組:每校最多2件作品參賽。
2、國小組:分低、中、高年級三年段,每校每年段最多1件作品參賽。
(五)錄取名次:
1、各組、年段收件數在30件以下,錄取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優選4人,佳作6名。
2、各組、年段收件數在30件以上,50件以下者,錄取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優選6名,佳作10名。
3、各組、年段收件數在50件以上,錄取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優選10名,佳作15名。
4、各組、組作品若達一定成績,擇優增加佳作得獎人數。
5、第一名指導老師嘉獎乙次,學生頒予縣府獎狀。其它各獎項,指導教師及學生頒予縣府獎狀。每件作品參賽學生限1名,指導老師限1名。
(六)作品請留副本,一律不辦理退件。
(七)各校寄件時需填列「作品清冊」,以利評審。另「作品清冊」電子檔
請E-mail至桃源國小公務信箱 typs@mail.cyc.edu.tw。
三、閱讀海報設計比賽
(一)對象:本縣國中、小學學生。
(二)繳交作品為對開(
(三)採用寄(送)件方式,需在100年10月7日(星期五)前寄(送)至桃源國小教導處收(地址:嘉義縣竹崎鄉桃源村78號 註明:閱讀比賽作品)。
(四)比賽組別:
1、國中組:每校最多2件作品參賽。
2、國小組:分低、中、高年級三年段,每校每年段最多2件作品參賽。
(五)錄取名次:
1、各組、年段收件數在30件以下,錄取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優選4人,佳作6名。
2、各組、年段收件數在30件以上,50件以下者,錄取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優選6名,佳作10名。
3、各組、年段收件數在50件以上,錄取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優選10名,佳作15名。
4、各組、組作品若達一定成績,擇優增加佳作得獎人數。
5、第一名指導老師嘉獎乙次,學生頒予縣府獎狀。其它各獎項,指導教師及學生頒予縣府獎狀。每件作品參賽學生限1名,指導老師限1名。
(六)前三名得獎作品需參加公開展出,不辦理退件,其餘作品退件。
(七)各校寄件時需填列「作品清冊」及「授權書」,以利評審。另「作品清冊」電子檔請E-mail至桃源國小公務信箱 typs@mail.cyc.edu.tw。
四、手工書繪本創作比賽
(一)對象:國小學生。
(二)以各校學生自行選用題材及素材,自行創作後繳件,每件作品需附「作品標示」(請作品與標示單,以迴紋針固定,以免破壞作品),以利評審。
(三)採用寄(送)件方式,需在100年10月7日(星期五)前寄(送)至桃源國小教導處收(地址:嘉義縣竹崎鄉桃源村78號 註明:閱讀比賽作品)。
(四)比賽組別:分低、中、高年級三年段,每校每年段最多2件作品參賽。
(五)錄取名次:
1、各年段收件數在30件以下,錄取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優選4人,佳作6名。
2、各年段收件數在30件以上,50件以下者,錄取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優選6名,佳作10名。
3、各年段收件數在50件以上,錄取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優選10名,佳作15名。
4、各組作品若達一定成績,擇優增加佳作得獎人數。
5、第一名指導老師嘉獎乙次,學生頒予縣府獎狀。其它各獎項,指導教師及學生頒予縣府獎狀。每件作品參賽學生限2名,指導老師限1名。
(六)前三名得獎作品需參加公開展出,不辦理退件,其餘作品退件。
(七)各校寄件時需填列「作品清冊」及「授權書」,以利評審。另「作
品清冊」電子檔請E-mail至桃源國小公務信箱 typs@mail.cyc.edu.tw。
柒、評審:外聘國教輔導團及縣外專長教師進行評審。
捌、評分標準:各項評分標準如下:
一、心得寫作
組織結構(20%)、寫作技巧(30%)、旨趣創意(50%)
二、海報設計
設計整體(50%)、創意性(30%)、技巧色彩(20%)
三、手工書繪本創作
(一)繪畫50%(想像力20%、色彩構圖20%表現形式10%)
(二)故事50%(創意思考20%、感情表達20%、文字運用10%)
四、中文圖書說故事
(一)內容40%
(二)語音30%
(三)聲調15%
(四)儀表台風15%。
(五)時間控制 (此一部份扣分,由成績統計人員扣分)。
玖、成果展示:書面作品比賽得獎作品將在中文圖書說故事現場比賽中展示及以電子檔呈現在縣內閱讀網站,以供外校參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