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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平林國小 - 教學組 | 2014-06-03 | 點閱數: 381

四、參加對象:本校及轄區國小六年級之資賦優異學生(由辦理學校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並配合資優教育課程或活動之性質,訂定甄選標準),預計招收 30 名。
五、活動時間:自 103 年 7 月 2 日起至 103 年 7 月 4 日上午 9 : 00~17 : 00 ,共三天 21 小時。
六、活動地點及費用:錄取學生於 103 年 6 月 20 前至本校輔導室繳交新台幣 200 元並領取上課通知書;上課地點於新港國中。
七、報名方式:符合資格學生填寫報名表並核定各校特教推行委員章後,由各校承辦人員彙整報名資料於 103.6.18 下班前交至新港國中輔導室特教組楊老師(或各校核章後,家長自行達送新港國中輔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