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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處 - 教務處 | 2017-07-17 | 點閱數: 352
一、依據本縣國民教育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辦理。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即日起至 106 年 7 月 21 日中午 12 時止(逾時不候),請將報名表正本核章並檢附相關學經歷證件(影本)、服務證明書及個人教學與研究相關證明文件,彙整成冊於報名截止前郵寄或送達各領域資源中心學校。
三、甄選時間訂於 106 年 7 月 24 日(星期一)上午 10 時,地點:各領域資源中心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