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級借閱證有以下兩種辦理方式: (一)個人:老師攜帶證件至本縣圖書館臨櫃辦理(需攜帶證件為:國民身分證、教師證、在職證明)。 (二)團體:學校統一提供名冊以 mail 回復承辦人,彙整資料如附件。 三、本縣圖書館規劃以班級導師申請「班級借閱證」,統一向縣圖借閱書籍供學生閱讀。本借閱證單次至多借閱 100 冊,借期為 30 天,期共同推動班級閱讀,提升校園閱讀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