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仁科技大學辦理101年度「國民中學實驗場 所安全衛生師資培訓營」
公告 2013-01-02 · 平林國小 · 學務處 · 點閱數:438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12 月 26 日臺環字第 1010249965 號書函辦理。
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以 101 年 1 月 3 日勞安 1 字第 1000146931 號公告:「指定教育訓練服務業之國民中學部分工作場所適用勞工安全衛生法,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效。」部分工作場所之定義為國民中學之實驗室、試驗室、實習工場或試驗工場等。
三、研習對象以國民中小學校教師為主,一律採線上報名,報名時間至 102 年 1 月 19 日止,請逕登錄至教育部安全衛生教育網(http://140.135.185.42/)點選活動報名。
四、本案聯絡人:宋雨家小姐,電話:(08)7628069 ;宋碧娟老師,電話:(08)7624002 分機 2825 。